近日,全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在省政府召开,各高校、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参加了会议。副省长徐济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省财政厅副厅长张中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王卫军分别对各自领域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会上,我校作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受到大会表彰,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资金18.6万元,副院长许二平代表我校上台领奖。
会议指出,学生资助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个教育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学生资助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教育厅、各高校和多数市、县教育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经费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较好地实现了工作目标,促进了教育公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针对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试点情况,会议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渠道,是国家强力推进的资助政策措施。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密切合作,达成了设立风险补偿金、完善补偿机制、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等合作协议,探索建立了“河南模式”,实现了应贷尽贷和良性运行。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狠抓新出台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要建立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探索资助育人途径。
据统计,我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首批试点高校之一,自2005年至2012年八年间,累计审批20992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贷款金额11378.77万元,目前已顺利收回贷款本息3813.23万元,处于违约状态学生42人,违约率为0.2%,远低于风险补偿金控制标准(14%)和全省平均水平(5.3%),连续七年获得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项考核前三名的好成绩。作为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受益高校之一,我校自2007年至2012年六年间,受理、审核、上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21394人,发放奖励、资助金额6223万元,对激励优秀学生积极奋发上进、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压力起到了巨大作用,在2007年以来全省开展的两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考核中,我校分别取得第三、第四名的好成绩。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长期坚持“资助、服务、育人”的指导思想,把对学生的经济帮助和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有机结合,把向学生提供温馨高效的服务和严格规范的管理相结合。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各级领导大力支持下,全校师生及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既实现了资助工作激励先进、帮助困难的工作目标,又充分发挥了培养学生感恩、诚信、自强品质的载体功能,浓郁了我校的育人特色,得到了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的的高度认可。此次在全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总结会上受到大会表彰是上级对我校资助工作的高度肯定,将进一步激励和推动我校资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大会上受表彰
我校获得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