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数量是各高等院校科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申报过程环节多、时间紧、评审严。请各科研业务单位积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重点从研究切入点的筛选与凝练、申请书内容与质量的优化提升等方面进行精准辅导,严把标书质量关。学校科技处也将组织有经验专家对确定上报的基金项目进行预评审,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标率,从整体上提升我校科研实力,促进我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
科研业务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申请质量,采取主动措施,避免出现项目申请“重数量,轻质量”现象。申请书辅导专家认为质量差、不建议申报的项目不予上报。学校将统计各科研业务单位基金委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总数,在年底进行申报组织奖奖励时予以双倍扣除奖励金额。
二、申报人员要求:
1.既往承担我校博士科研基金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人员,必须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我校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获资助者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者,必须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项目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申报。
4.如符合要求但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2020年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限额申报时,限制申报。
三、项目申请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2020年1月24日前:科研业务单位完成组织申报,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核。由各科研业务单位自行组织基金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讲座、对标书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申报人等。
(2)2020年2月15日前:科研业务单位对所有申请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核,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有针对的辅导、修改,并筛选出高质量的申请书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报送材料包括上报的所有基金项目人员汇总表以及高质量的的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其他申请书由各科研业务单位进行辅导提升质量。
各院部统一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至学校科学技术处时间:2020年2月18日17:30前。
(3)2020年2月18日——2月28日:学校科技处聘请专家对筛选出的高质量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指导意见,返回修改。
(4)2020年3月2日—3月6日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当面点评,进行二次完善。
(5)2020年3月9日——3月13日:学校审核上报阶段。学校对全校上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进行网上和纸质材料的资格与形式审核后,完成上报提交。凡在2020年3月11日前未提交申请书者,学院将不保证其申请书的顺利上报;凡在网上提交过程中基金委申报系统反馈需退回修改的申报人,必须在3月13日前完成再次提交,过期一律不再变更。联合基金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院部盖公章)、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一式1份(院部盖公章)、院部公函、汇总表于3月13日上午12点前交到BS704,同时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li107@126.com
(6)2020年3月14日——2020年3月18日:学校科学技术处在线打印上报公函和清单,对申报的标书进行最后审核、盖章。
另:凡申报涉及动物、人体及临床医学伦理问题的项目,请确定课题名称后于2020年3月1日前向相关伦理委员会提交审核申请,以免延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上报。
单位 |
涉及范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
实验动物 |
贾亚泉 |
13783503010 |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
实验动物、人体医学 |
王春芳 |
66285929 13673380539 |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
实验动物、人体医学 |
刘培民 |
15838307218 |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20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联合基金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业务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建议使用学校域名的邮箱。
6.我校往年初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未通过的主要原因:
(1)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知情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
(2)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未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参考文献、论文、论著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标注;
(4)申请人签名有误、漏签;
(5)项目研究内容不具有中医药特色,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
(6)基本信息(学位、职称)与个人简历(学位、职称)前后信息不一致;
(7)申请书缺项(研究目标,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
(8)申请代码选择错误;
(9)未按要求填写附注说明等;
(10)未按要求填写附注说明;
(11)申请书缺页或缺项。
7.注意学术不端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将会对每一份上报申报书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比照,请各位申报人一定注意,对申报者提供的代表前期工作基础的相关文献、专利、成果奖励中的排名顺序、是否为通讯作者、研究项目(含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定要与原件严格核对,避免科研学术不端问题的发生。以下是教育部列举的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以往审核,曾有申请项目实验雷同,只是变更研究的药物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也曾有类似研究已获资助,变更少部分研究内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
(四)科研业务单位注意事项
科研业务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按通知要求时间统一报送经所在院部审核后的纸质申请书。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科研业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加盖院部公章、院部负责人签字的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周艳丽
电 话:65955107
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