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相关单位:
现将我校2020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0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分为:
1.教师项目
1)自然科学类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每项2万元;社会科学类研究(含管理岗位相关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每项1万元。
2)社会科学类研究课题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哲、党史、党建、政治、德育、经济、统计、法学、社会、人口、民族、国际、历史、考古、文学、语言、新闻、图书、体育、管理、工程技术、计算机等。
2.本科生项目
每项资助0.5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进行深入研究的前景。
2.课题申请人应为我校职工或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教师每年在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真正能够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本科生应有完成课题研究的充足时间,一般要求课题完成时间较毕业时间提前3个月以上。
3.课题研究应成立课题组,成员一般3-5人。每人作为主持人限申报一项;参与(含主持)不超过两项。所有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申报前必须知情同意。
4.属于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过“博士科研基金”资助的;
(2)主持有苗圃工程项目课题,且尚未结题的;
(3)相同课题内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
(4)课题负责人承担有厅级及以上课题,尚未结项的;
(5)已受苗圃工程项目资助2次者。
6.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资助:
(1)仲景学术传承与创新研究;
(2)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管理研究;
(3)有实用成果产出的应用型研究;
(4)开展新方法、新技术的创新型研究;
(5)人文社科基地成员,结合本人在基地中的研究方向,并对研究方向形成支撑。
(6)结合创新创业,研究成果拟输送学校众创空间进行孵化的研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二)学院评审。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核、评审,按评审结果排序报送。学生项目由校团委组织评审;管理岗位相关研究由科学技术处组织评审。
(三)科学技术处复审。校科技处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并公布。
三、项目管理
(一)教师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学生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科学技术处负责项目的组织立项和结项验收。校团委、各学院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管理岗位相关研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
(三)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四、名额分配
1.教师项目:
兼职人员的专业研究,须按学科归属学院申报。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学院 |
自然科学项目 |
社会科学项目 |
基础医学院 |
4 |
1 |
药学院 |
5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8 |
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6 |
1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5 |
1 |
中医药科学院 |
5 |
1 |
康复医学院 |
1 |
1 |
护理学院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5 |
管理学院 |
1 |
4 |
外语学院 |
1 |
4 |
信息技术学院 |
2 |
1 |
体育学院 |
1 |
1 |
图书馆 |
1 |
2 |
管理岗位相关研究:立项数8项,管理人员结合本人工作岗位开展的相关研究。
2.本科生项目40项。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教师项目(非管理岗位相关研究项目),按各学院要求进行申报;管理岗位相关研究项目,由申请人直接将《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本科生项目,按校团委要求报送。
2.各类项目请于5月15日前按相应途径报送相关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3.请校团委及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所推荐项目《申请书》各1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庆军
联系电话:65955107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