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继续实施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综合考虑国内高校开学时间和国外学位生入学时间等实际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做出了相应调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调整,我校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截至6月10日,各单位提交申请人材料时间为6月11日下班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2.请各学院通知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及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报名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按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条件,对学生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出具有针对性地推荐证明(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并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一并报研究生院。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其他事宜
1.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3.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校内评审推荐工作,《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学校评审后再填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4.申请人打印一式三份申请表,并附上“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所有材料及其他纸质资料一份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于6月11日下班前提交到研究生院BS808房间,联系人朱琳琳,电话:65996501。
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