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要求,现开展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推荐。
3.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部门) |
推荐名额 |
1 |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 |
4 |
2 |
药学院 |
4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4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 |
5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2 |
6 |
中医药科学院 |
2 |
7 |
管理学院 |
1 |
8 |
外语学院 |
1 |
9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10 |
护理学院 |
1 |
11 |
康复医学院 |
1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3 |
体育教研部 |
1 |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按分配名额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各院部组织初评,于7月15日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1份: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需有标识页码的目录。
3.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4.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用夹子简单装订,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