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13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9月11日至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9月11日至16日24:00。
(四)考试时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五)考试科目:教育理论。
二、报考条件及政策
(一)报考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以下人员可报名本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1.2018、2019、2020年度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目前从事教学工作、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3.拟聘任到各学科,承担一门以上课程讲授任务的其他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4.2018、2019、2020年度补充到我校临床带教人员。其中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向任教学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登记,由各院(部)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上报,有特殊情况者要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不经学校同意,即使考生报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在面试报名审核中仍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各院(部)在审核无误后填写院部审核意见及《2020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并签字盖章后于9月18日17:00前统一报送到人事处BS718(需提交电子版)。
三、重要说明
(一)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再进行直接认定,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需按照报考条件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相关通知已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a/202009/42362.shtml)发布,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通知,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通知中报名流程及其他要求填报,同时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考生须本人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及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等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由于我校不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请提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等级证书发证周期较长,请尽早参加测试。
人事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