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与类别
(一)设立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10-15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50项,其中,立项资助30项,每项资助0.5万元,立项不资助20项,经费自筹。
(二)研究周期2年,具体为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三)重大课题应在招标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进行选题,围绕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重要实践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为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四)一般课题以招标指南选题为参考,不局限于指南内容。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突出问题为导向,面向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护理学、民族医药等专业,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教育技术、教材建设、教育测量与评价、思政教育、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各环节,立足于高校自身、办学特色及建设经验,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改革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工作由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院校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原则上1所高校仅可申报1项重大课题。鼓励跨院校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可多申报1项重大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两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同一人仅可担任1项课题的负责人,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原则上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
(四)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表中所填报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工作。
(五)重大课题结题时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且注明课题资助,一般课题需发表核心期刊1篇以上相关论文,注明课题资助,附课题编号。同时按要求形成结题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课题将不予结题。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各部门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二)《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4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申报材料,《申报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三)《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汇总表》(附件3)由报送部门负责填写上交(纸质、电子各一份),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
联系人:闫秀娟,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