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奖励范围为中医药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新理论、新方法(方案)、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材料等成果。
(一)基础研究类
1.中医药的理论及客观规律研究成果。
2.中医证候、诊法、治法、针灸、经络、方剂、中药等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3.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防治疾病的机制研究成果。
(二)应用研究类
1.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临床研究成果。
2.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药材、饮片、制剂工艺、新药、新辅料及中药标准等研究成果。
3.中医药仪器、器械、设备的研究成果。
4.中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技术的临床研究成果。
5.影像、检验、心电等诊疗技术中医临床应用成果。
6.智能穿戴、人工智能、5G传输、大数据等现代新技术中医临床应用成果。
(三)软科学研究类
1.中医药学术传承、文献研究、标准化及信息研究成果。
2.现代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在促进中医药发展中的应用成果。
3.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开放创新发展成果。
4.在中医药学术领域公开出版和发行的学术专著、中医药译著等。
5.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医药学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等。
二、推荐条件
由我校为第一单位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已获得结项的计划内课题成果。
(二)非计划内研究成果,已经取得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成果登记,或取得相关批号。
(三)中医药学著作需出版发行2年以上(2018年11月前出版发行)。
三、材料要求
被推荐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
(一)《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第七项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原则上应按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论文著作等出版物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填写,每人1页,由本人签名。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文件名统一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二)已获得结项的计划内课题成果,提供主管部门项目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非计划内研究成果,需提供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成果登记证书或相关批件文书,还需提供3位相同研究方向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中医药学著作成果,需提供图书成品质量证明(由新闻出版机构的图书管理部门出具),并提供样书4册。
(三)全部技术资料,包括项目技术研究报告、应用证明(附件2)、查新报告、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作为支撑材料的论文(SCI论文需提供中文译文)或著作以及其它与研究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用A4纸复印清楚,按目录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统一按照定制格式正反两面A4打印(复印),竖排胶装为一册,一式四份。提交材料中请勿夹带重要证书、证件、凭证原件等。
四、学校工作安排
(一)附属医院通过医院申报,校本部业务部门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申报,兼职人员通过所属业务部门申报。
(二)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及各所属单位要严格对照《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附件4)与填写说明(附件5)认真填报、审核。推荐项目《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书》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文件名统一为“项目负责人+bat365在线登录入口+项目名称”)汇总后,与推荐报告、部门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各完成单位均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我校负责上报。
评审结束后推荐材料原件概不退回,不再复核。
(四)时间安排:
1. 10月24日-11月3日:个人申报、院部审核;
2. 11月4日:学校科技处进行集中审核、盖章。
3. 11月5日:申报材料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韩宇、孙武
联系电话:0371-85961296
校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韩红艳
工作邮箱:kxjsccgk@126.com
联系电话:0371-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