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的资产报废申报工作一直有序开展,2020年度已受理22个部门申报的28批次、4265台件待报废资产,所有待报废资产已进行了公开处置,废旧物资仓库已清理完毕,现临近年末,事务繁多,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资产处置的要求,结合我校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集中受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废条件
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和家具。
二、报废处置流程
1、报废申请。资产使用部门应采用教职工申报与部门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清理、核实本部门拟报废资产,确保满足报废条件,填写《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见附件1)、《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明细表》(见附件2)和《报废技术鉴定报告》(见附件3)由国资处初审无误后OA系统提交。OA推送结束后打印纸质文档,同时将拟报废资产资产卡片按顺序截图打印附于《申报表》后(资产卡片截图打印操作要求见附件4),单件原值10万元以上资产还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
2、学校审核。为减轻老师负担,实现不见面服务,报废申报实现全程线上审核。《申报表》等OA推送线上须经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存档。申报审核流程完成后,国资处管理人员打印《申报表》、《明细表》、《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并存档。
4、实物回收。OA报废审核完成后,申报部门应在一周内与国资处联系,将拟报废资产送往学校仓库统一处置,国资处依据《明细表》清点实物,回收入库。
5、审批和处置。国资处将各部门上交的资料汇总整理后按规定办理报批和报备手续,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置。
三、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为日常工作,分散申报可随时提交,集中申报一般在集中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各部门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以上两种方式,但每年12月中旬集中受理后,因审批、报备以及财务对账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原因,不再受理当年申请,等新年度伊始再进行正常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2、资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入库。
3、资产报废处置过程中,如发现资产闲置,各单位应及时上报我处,在校内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豫财资【2016】135号及校政字【2018】219 号文件执行,未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不予处置。
2、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处置收入一律上交计财处统一管理。
3、在处置计算机、单独使用的移动硬盘等涉及学校信息安全方面的固定资产时,请提前做好备份,备份后请做删除处理,以保证学校及部门相关信息的安全。
4、经办人提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前,请注意与国资处核对相关资产信息,以保证帐实相符。
5、凡属“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请严格按照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三重一大”规定的程序办理。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并做好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同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指导教职工及时清理本人名下资产切实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已完成审批手续的部门和单位请尽快将报废资产送至废旧物资仓库。如有疑问,请咨询资产管理科苏老师、孙老师,联系方式:656805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