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1.申请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开展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2)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3)强化党内监督,紧盯“关键少数”,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4)围绕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构建高校党风、校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5)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纠正和预防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和便利以权谋私行为;(6)加强纪律建设,大力推动标本兼治,深化高校重点领域治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7)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能力过硬的高校纪检监察队伍。
3.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避免重复申报。
4.每项课题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机构(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以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院系、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与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学术、信誉保证。学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ctcm_kyc@126.com,由我校科技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6.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5日,各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报送以下材料: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评审书》(全表)纸质件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朱庆军
联系电话: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