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28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三、政策支持
按“中原千人计划”相关支持政策与措施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中原教学名师入选者颁发证书;加强经费支持,为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安排每人1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建立名师工作室、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高校要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落实具体细化措施;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将入选专家纳入学校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研修、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联系,提供服务。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个人经学科归属单位申报。
2.各院部负责审核、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
4.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五、报送要求
1、各院部须在5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见附件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联系人:吴仲鑫
联系电话0371-65575596
电子邮箱wzx22668899@163.com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