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推进教育实证研究,现组织第二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本届评奖按照申报成果类别分设优秀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
(二)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优秀学位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奖金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睿易教育实证研究专项基金提供。
二、评奖范围与要求
(一)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奖给2017年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的优秀教育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奖奖给2018年已经通过答辩的优秀学位论文。成果作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是: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评审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高校推荐成果不超过2项。
(二)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经过成果推选、初评、复评、终评等程序,评出优秀学术论文10篇,优秀学位论文10篇。
(三)优秀成果奖于2018年10月召开的第四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上发布。
四、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第二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或《第二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推荐一览表》(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参评论文全文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各有关单位材料报送学校的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前,电子文本发送至13323836261@163.com,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2.报送地点: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
3.联系人:闫秀娟 电话:65575596
有关本次申报成果的文件,可登录第四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http://feer.ecnu.edu.cn/5a/1b/c7672a154139/page.htm)查阅。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