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8〕582号)精神,现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19年度计划立项重点课题20项,资助标准为每项4万元。重点课题由申报者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教育理论研究需要自定题目,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侧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
(三)重点课题采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重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四)重点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五)重点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申报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1部专著或者在北大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重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以及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者省社科课题。
(二)申报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三)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重点课题,承担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各部门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7月29日上午9点—11点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8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稿(Word格式)1份。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申报材料,《评审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由报送部门负责填写上交(纸质、电子各一份),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
四、有关本次申报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省教育厅文件,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查阅。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