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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消息来源:学生处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10〕7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征集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的长效机制,是响应国家号召,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体现。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对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成长和成才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成立河南中医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二平
  副组长:王亚平 苗留生
  成 员:许东升 刘保庆 王亚平 刘金厂 张大伟
   张小平 苗留生 陈相新 郭炎州 牛喜伟
   杨国营 谢新年 段其波 李俊芝 郭先英
   王秋安 潘建伟 刘 明 李东阳 高天旭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全校的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制定学校开展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奖惩措施,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中的关系,并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相关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本院(部)毕业生入伍预征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 任:潘建伟
  办公室副主任:刘 明 李东阳 高天旭
二、入伍预征对象及范围
凡我校2010届普通专科以上,年满18至23周岁(专科),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的男性应届毕业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均可报名。
  三、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16日为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学校召开征兵登记工作动员会;在新、老两个校区开设征兵工作宣传栏;在全校开展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各院(部)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在毕业生中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和一次主题党团活动,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鼓励毕业生实现人生理想,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2、入伍预征报名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各院(部)组织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各院(部)由专人负责汇总本院(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于每周一下午3:00-5:30统一交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确定入伍预征对象。6月15日至6月30日 。我校所在辖区的兵役机关将对报名入伍预征对象进行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发给《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作为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所在辖区兵役机关留存备案。(见附件一)。
  4、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关系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生源地参加常规的服兵役活动,确定正式入伍后,凭《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可享受优惠待遇(见附件二)。
  四、工作要求
  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不仅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的一条途径,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我们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鼓励和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部队施展才华,到军营建功立业。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并在5月10日前将院(部)联络员名单报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宣传发动,利用各种途径和办法,切实把国家促进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杜绝政策信息“棚架”现象。为入伍预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在“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有计划的开展入伍预征政策宣传会、报告会、主题党团活动。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坚定应届大学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4、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报名,报名人数要达到应届毕业男生的30%。
  5、学生处、保卫处、计财处、教务处、各院(部)和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履行职责,为我校入伍预征毕业生提供各项帮助和服务,做好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后就业手续的办理等事宜。
   职能部门联络员名单:
  武装保卫处: 张 政 0371-69317186 65680399
  就业指导中心: 张 超 0371-6595512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李志轩 0371-65979306


   附件:1、河南中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流程
   2、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河南中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河南中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院(部)党委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表现写出书面鉴定,内容包括:政治表现、组织纪律、学习、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用A4纸书写,鉴定人签名,附于《预征登记表》后),在“责任人签名”处加盖党委公章,“单位公章”处由学校统一盖章。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或学生本人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一号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450008,注明“入伍代偿”字样)。

附件二: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一、优先报名应征。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二、优先体检政审。
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三、优先审批定兵。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3、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4、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证。
8、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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