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的意见》(豫科协宣[2006]7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省科协将评选2008、2009年度全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各级科协机关、直属单位,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其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领导班子重视宣传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宣传工作在科协全局工作中有位置,且成绩显著,在全省科协系统有重要影响;
3、思想解放,作风深入,求真务实,思路清晰,在推动宣传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经验;
4、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宣传手段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自己的宣传网页或网站,有自己主办的宣传报刊(包括内部刊物和工作信息),有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或专职工作人员。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既能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又具有创新意识,善于结合科协工作的特点,探索科协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律,理论水平较高;
3、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宣传工作业务,创新工作方法,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数量
此次评选,共评选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30名。
四、评选办法
省科协成立评选奖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宣传部,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严格按照本通知中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在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办公室初审后,组织评委会评审提出初步名单,提请省科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打分的形式,发表在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上的作品分别按5分、3分和1分记,根据总得分多少依次排序,确定获奖人员。此次评选工作同时适当兼顾各类科协组织之间平衡。
五、推荐数量
各单位可推荐申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人,省科协机关各部室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六、上报要求
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要填写《河南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两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字数3000字左右),并附主办的宣传报刊1份。申报先进个人的要填写《河南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在“两年来的工作及发表的作品”栏中要写明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及2008、2009年度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作品情况,并注明发表作品的标题、发表时间及报刊名称,同时附上发表作品的复印件1份。各单位上报材料务于2009年11月24日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河南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河南省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科研处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