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2010年度,香港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资助我校人民币五万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同学。根据“念慈菴助贫奖学金”基金会北京联络处的有关要求及《河南中医学院关于香港京都“念慈菴助贫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具体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我校各年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6、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中一般困难档或特殊困难档。
三、评定原则及程序:
参照《关于印发<河南中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院行字【2007】81号)有关精神进行评定,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切实起到资助鼓励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作用。评定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天,并提交该项工作的评定总结,学校要召开总结会议,集中统一发放助学金。
四、名额及资金分配:
全院资助50人,每人1000元。各院系名额分配见《河南中医学院2010年香港京都念慈菴助贫奖学金名额下达通知书》
五、时间及上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在上报学校前要在公开场所公示3天以上。1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评定结果及总结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受助学生名单报送格式参照附件excel表格,书面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一份)。2009年度受助学生书面总结和感谢信一并上交。
附件:1、“香港京都念慈菴助贫奖学金”申请表
2、“香港京都念慈菴助贫奖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