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对我院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项目结题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各课题负责人应在2011年2月20日之前,将结题报告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申报的材料包括: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在线填报。
二、关于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2011年1月12日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
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科研处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