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教科〔2011〕339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教科〔2011〕337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我校2010年完成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均可申报,包括:
1. 获得全国、省教科规划办结项证书的课题成果(厅级以上单位评审立项完成的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 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教育教学专著、论文(包括在《教育论坛》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3. 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厅级、省辖市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成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须附采用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评选等级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奖励,高校组设特等、一、二等奖。
三、评选程序
1. 资格审查和分类。省教科规划办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分类,合格者进入初评。
2. 初评。由省教科规划办在省教育科研专家库选取同领域权威专家,报省教科所主管领导审定。专家确定后,省教科规划办将每项成果发送给专家,依据以下评审标准,进行网上初评;初评合格的,进入会议评审程序。
3.会议评审。优秀成果的会议评审,与课题立项会议评审程序和规则相同。
4.省教科规划办对评审通过的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四、申报办法、材料要求
1.我校的成果申报,由校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负责,经审核后,以学校名义向省教科规划办申报。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为保障本次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学校统一联系安排,到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查新费用300元/项,由申报人承担。查新后符合条件的成果方可上报。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体报送校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自即日起至2011年5月26日前报送电子文档,学校统一上报查新,6月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上报材料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参评成果材料,袋内明细表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包括:
(1)成果原件一份(含论文,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含电子文本),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成果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文本),双面打印。学校各申报单位还须报送“成果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本)。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明宜 电 话:65575596 外线,3082内线
有关本次成果申报的省教育厅文件,请登录河南省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查阅。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成果匿名活页评审材料
3. 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评汇总表
4. 河南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标准
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