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教科外〔2011〕686号文件,为提高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学术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省教育厅决定编制201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给予资助。
2.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一般应为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者。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3.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项申报课题均应成立课题组,一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概不予受理。课题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
4.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或者主持承担两项以上教育厅计划内在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5.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性特殊的学科例外。
6.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部门 | 一附院 | 二附院 | 三附院 | 药学院 | 基础医学院 | 人文学院 | 外语学院 | 信息学院 | 思政教研部 | 体育教研部 |
项数 | 5项 | 4项 | 3项 | 5项 | 5项 | 2项 | 2项 | 1项 | 2项 | 1项 |
注:行政人员按所属学科从二级学院申报,每个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高校实验室培育基地可申报3项(指标单列)。
三、具体申报事项
1.申请人须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科研处进行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目相关内容。
网上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项目成果申报系统”栏目,网址:http://est.haedu.gov.cn/。
教育厅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9月5日—9月25日。
我校教师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截止时间:9月25日。
2.纸质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采用2011年新版,必须由系统打印生成)一式3份,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公章),所报项数必须与网上申报数量一致。
3.详细申报要求和条件见附件。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1年9月6日
附件:豫教科外〔2011〕686号.doc20110913180124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