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1]52号)的要求,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3、为提高我院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质量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凡符合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以及相关院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者,原则上应积极参与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
二、关于课题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
6、为提高申报质量,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届时学院将根据各单位申报课题的质量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同时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可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2012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汇总表》等电子文档)。
2、《申请书》、《活页》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四、受理日期及报送地址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各二级院系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报送科研处,报送纸质版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数据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汇总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宁
内 线:3273
外 线:65955107
E-mail:KYC_SN@126.COM
附件: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