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2﹞56号文件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工作,加强需求库的建设,现公开征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需求建议的范围要求
(一)符合《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
(二)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定位要求;
(三)能够解决制约中医药临床、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能够促进中医药服务和应用的特殊需求;
(五)其他符合中医药行业科研规律的公益性和基础性需求;
(六)需求建议要注意和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合理区分和衔接。
二、需报送建议的部门
学校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实验室等提出需求建议,有二级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需求建议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论证,明确需求建议的依据和所针对的科技问题,填写《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科技需求建议表》(见附件),于3月29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外线)、3173(内线)
邮箱: kyc@hactcm.edu.cn
科研处
附件. 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表201203271110315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