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92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校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2010年岗位设置工作中申报教师岗位人员。
已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并报学校人事处。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6月1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一式3份,电子版1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62697
附件1、2、3
河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