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和“补充修改意见”的要求,现对学院2011-2012年度“三育人”评先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5月27日—5月31日为各基层党组织评选时间。
6月5日各党基层总组织上报评选结果,同时报送先进个人材料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先进个人名单按顺序排列,各党基层组织推荐一名省、市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参加学院评比。三所附属医院按照全省卫生系统开展评选“文明服务先锋岗”、“职业道德标兵”活动的通知精神,分别在本单位推荐省卫生系统“文明服务先锋岗”和“职业道德标兵”候选岗位和候选人各一名上报学院,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6月8日左右召开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月10日左右向党委汇报评选结果。
6月15日向上级教育工会上报。
二、评选办法
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评选。申请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部门,可向所属相应党组织申报,经党组织审核后,推荐1个部门上报院领导小组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1、评选条件的主要依据是我院《“三育人”工作条例》。
2、凡是没有“三育人”工作计划者,凡是没有被评上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均无参选先进集体的资格。(注:三育人先进集体待文明单位标兵结果评出后评选)
3、不论是先进集体还是先进个人,其事迹材料只限2011-2012学年,不能夹杂其他年份的内容。
4、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按比例该单位领导同志增加1-2名先进个人指标,以示奖励(百人以下奖励一名、百人以上奖励两名)。
5、被评为“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单位,上报事迹材料一份。被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填报《河南中医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B5纸双面打印)、事迹材料一份。
四、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全院评选4-5个,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教书育人单位按2%评选,其他两育人单位按1%评选,分配指标不准突破,多报者院领导小组不受理,不研究。
评选奖励“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促进我院育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总支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河南中医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指标分配表、2. 附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