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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12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消息来源:科研处

学校各院(部):

  经研究同意,我院2012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2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以及学生研究项目四种类型。
  其中“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为2011年新设立的类目,该 类别 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哲、党史、党建、政治、德育、经济、统计、法学、社会、人口、民族、国际、历史、考古、文学、语言、新闻、图书、体育、管理、工程技术、计算机等。为提升我校整体管理水平,在上述学科中,对“管理学科”项目择优加强资助,鼓励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管理类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根据学校“科研苗圃工程项目”设立宗旨,要求各类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课题申请人应为我院正式职工(学院编制并且非人事代理)或学生,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学院职工应为在职人员,每年在学院工作不少于6个月时间;学生应为距离毕业2年及以上者。
  3、各项课题均应成立课题组,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中“重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职称(或具有相当于副高职称的行政职务),项目研究应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应当明确,所申报的项目应为从《指南》选题;申报“一般项目”类别的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职称(或具有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行政职务),所申报的项目可以是《指南》选题,也可以在指南选题的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青年项目”类别的课题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截止到申报日期),所申报的项目可以在指南选题的范围内自拟题目。
  5、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再受理“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
  (1)申报课题内容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资助者;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厅级及以上项目未完成者;
  (3)申请人曾承担苗圃工程项目而尚未结题者;
  (4)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或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者;
  (5)已承担过苗圃工程项目,受资助2次及以上者。
  6、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资助:
  (1)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管理研究;
  (2)有实用成果产出的应用型研究;
  (3)开展应新方法、新技术的创新型研究;
  (4)大学生“挑战杯”入选的优秀课题;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河南中医学院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211.69.32.173:8080/business/login.jsp)(以下简“科研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报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者,请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研苗圃工程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者,请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教学研究者,请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研苗圃工程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研究生、本科生申报者请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研苗圃工程项目学生课题申请书》。
  4、即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申请评审书》(也可从本通知附件2中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5、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0日~8月30 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生成《2012年“科研苗圃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网络申报截止后,学院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收取纸质材料。
  6、上报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份),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申请书》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上报时以二级院系为单位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名称 限项数
基础医学院 10
药学院 10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
针灸推拿学院 8

  2、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不设限项,但各院系(部门)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的数量比例应保持在1:2:1的比例范围内。
  3、研究生、学生课题的研究周期限为1年,教职工课题的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联系人 孙 宁(科研处) 65955107
   卢 旻(教评中心)65575596
   张良舜(院团委) 65998036


附件1 《“医药相关类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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