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科技〔2012〕711 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附件1) ,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简称“协同创新计划” )的组织实施,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 。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协同创新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规划和设计,做好统筹部署,围绕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急需的行业产业以及区域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努力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积极开展前期培育工作,合理选择协同创新方向,联合国内外优势创新力量,广泛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深入推动机制体制改革,为“协同创新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申请表》(见附件3),并请于2012年8月26日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科研处
2012.8.10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2012081017273652.pdf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2012081017275415.pdf
附件3: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20120810172857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