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展壮大我省的决策咨询事业,提高政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省政府设立了“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及等级
奖项名称为“河南省发展研究奖”,属政府奖。本届评审设立四个奖励等级: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全省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三、参评成果范围
在规定期间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如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评奖:
(一)研究成果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本省各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经过实践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二)研究成果已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四、评委组成及回避制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评委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申报成果的人员不得从事评审工作。
五、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2、本奖其他待遇按照省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4份(分袋,申报表封面贴袋子上),研究成果电子版1份,单位汇总表电子版。
2、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限申报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4、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发展研究奖的完成单位。
5、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成果、已获取或已申报其它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奖;已获上一届河南发展研究奖壹等奖者,其主持人本年度不再参评。
6、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成果,其他参加者至多申报两项成果。
7、评奖通知可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
备注:此奖为省级人文社科类奖项,每两年申报一次,望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敬请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2年10月25日以前报学院科研处BN705室。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371-65680029;13937117720
科研处
2012年10月11日
附件: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2012101111151245.doc
2、《申报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优秀成果单位汇总简表》20121011111531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