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2008年立项“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原博士基金,下同)”研究周期已达到3年,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形式和要求:
1、本次结项的范围包括2008年立项的所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以及2007年立项但未通过上次结项的项目。
2、所有参与结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3、二级院系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科研处。
4、上报材料包括:
①《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②各二级院系统一填写“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
5、上报材料中涉及论文、论著、专利、成果以及课题立项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复印件),所附支撑材料需制作目录并以附件的形式与《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一并装订。
6、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审核和评审。参与结项的课题,将分为“结项优秀”、“通过结项”及“未通过结项”三个等级。
二、注意事项
1、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2008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
2、结项时,对项目经费有借支及剩余经费未结算者,请提前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按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 12月14日。
联系人:孙宁
电 话:65955107
附件1 《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2012120411552038.doc
附件2 “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2012120411560069.xls
附件3 汇报PPT模板2012120411563511.ppt
科研处
2012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