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创新基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为满足创新基金管理工作需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工作系统及专家库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推荐我省技术及财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推荐原则
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专业能力强,热心科技事业发展,愿意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咨询和评审工作的专家。
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创新基金优先支持技术领域和细分专业方向,推荐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及经验、熟悉行业发展情况的专家。
2、优先推荐有产学研合作背景的高校、院所技术专家,或本地区知名企业高级技术及管理专家。
3、熟悉国家相关科技政策,了解国家或地方科技管理工作,参与过省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工作。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3、良好的执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
4、年富力强,能够保证参加评审和咨询工作时间。
(二)技术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在相应领域从事工作或科研10年以上,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行业或技术背景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
4、从事专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高效农业。
(三)财务专家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技术经济、投资评价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以及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价工作经验;
2、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等专业高级职称,或长期从事财经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三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的管理人员,或获得财经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经济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上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对拟推荐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附件二),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电子邮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3年1月12日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