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将于2013年3月举行,为切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确保送评项目的质量,展现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择优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二、推荐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鼓励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授权的专利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3.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否则不能参加评奖。
4.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4)的项目。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接通知后,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单位专利技术进行筛选,确定1-3个推荐项目,并于2月28日前将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审核后,确定我省送评项目。
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申报。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及一份纸件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书原件1套(附件2、附件3,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发送邮件并刻录1张光盘);有关专利产品、模型、图片或者照片等。
五、注意事项
1.此次中国专利奖评审不收费。
2.申报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在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时,必须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对该项目做的检索报告。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王景辉
联系电话:(0371)65973153
电子信箱:kjc65973153@126.com
科技成果推广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
附件:( 打包下载.rar)
1、中国专利奖评审办法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