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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南中医学院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消息来源: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 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提升我校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科技、教育支撑能力,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暂行)》,经研究决定启动“河南中医学院协同创新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南急需、水平一流”的要求,以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充分利用我校已有的基础,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我校与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产业(科技)联盟以及国际(国内)创新力量的深度融合,以体制改革和平台构建为重点,以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为目标,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为我省教育、科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1.构建学校协同创新中心

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学科平台基础和研发优势,大力推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国际国内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和实质性合作,探索建立适应于中医药行业经济建设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构建一批相对独立、集人才培养和解决重大问题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

2.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与体制

通过建立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学术氛围等,突破制约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通过系统改革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3.注重实用成果的产出

协同创新中心应注重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为学校带来经济效益。

三、项目申报

1.实施周期: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四年为一周期。在各二级院系充分培育的基础上,以协同创新中心为申报主体。

2.项目类型: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个类别,每年评审一次。校协同创新中心每个周期支持8-10项。每个校协同创新中心支持100万元(人文社科60万元),要求最少按1: 3引进配套经费。学校支持的经费是协同创新中心的基本运转费用和建设费用(包括维持协同中心基本运转的水电暖费用、仪器设备购置、聘用人员工资、研究生劳务费等),不是项目经费。经费一次核准,根据考评情况分年度下拨。

3、申报要求:

(1)“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中心”的申报必须符合《河南中医学院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暂行)》要求。

(2)方向选择应符合我校具有优势的、急需的以及整体发展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业技术问题和学科发展科技前沿要求,牵头学科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组织协同创新的能力。

(3)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协同创新体的组建成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参与单位固定,人员相对稳定,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牵头的学科原则上 1个,参与单位数量不限。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和校内学科、基地、团队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协同创新中心,其所属人员作为牵头人及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协同创新中心,其他非核心成员参与其他协同创新中心不能超过二项。

(4)牵头学科在该方向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或省级以上(省级)科研平台。在实施方案填写中只能填报与协同创新方向直接相关的学科、基地、课题、团队、人才,与研究方向不相关的内容不应填报。

(5)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围绕选取的协同创新方向,已经聚集了一批省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科研需求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相应的人才聘用和管理制度,形成了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

(6)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已具有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已形成了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相关部门、市县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支撑落实到位。申报的协同中心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应是多年的实质性合作(如有合作的课题、有到账的经费等),不应是简单的签署合作协议。

六、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合优质创新资源,积极与政府、企业及科研院所等单位联系,以牵头或参与单位与校外单位签订协同创新协议,编制协同创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附件一定要完善,尽量将前期协同创新中心合作的合同、到账经费、证明文件、资质等附完整,同时要附加学科、基地、课题、团队、人才等证明材料。

3.申报书、合同书中参与单位一定要加盖公章。

4.请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和支撑材料一份与实施方案合订)和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琦

电 话:65955107

E-mail:kyc@hactcm.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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