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中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暂行办法》(院政字〔2012〕34号)规定,为保证我院职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1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有关申报条件人员,均可通过业务(学科)归属部门申报。辅导员申报非德育、思政专业职称,须通过业务(学科)归属部门申报。
(二)基层单位推荐。各部门、单位要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和考核推荐。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材料展示、民主评议等工作,并按时将推荐结果及本部门推荐工作报告报人事处。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三)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及量化计分。按照省职称评审要求和《河南中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计分暂行办法》(院政字〔2012〕34号),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评中心、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业绩成果审核、量化计分并公示。
(四)召开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会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会议,对基层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综合评审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人员评审材料。
(一)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材料的清点、审核、分类、上报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附后)。
(二)学校不受理二级院系(部门)以外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基层单位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情况负责;教评中心对申报人教学活动及教学评价情况负责;科技处对申报人有关科研业绩情况负责;人事处对申报人人事资格负责。
(四)个人申报材料整理及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关说明
(一)有关政策变化
1. 关于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2. 关于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状况,从2008年起,我省取消了省直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单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从2014年起,省辖市直以上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再单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3. 在豫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人选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需个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21wecan.com),进入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栏目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个人网上报名,并打印《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卫生厅各一份)。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日~9月15日(具体要求详见豫职改办〔2013〕38号文件规定)。
网上报名后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审核通过方为有效。附属医院需汇总申报人员报名资料,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省卫生厅确认和资格审核。未经确认审核均为无效报名。
(三)职称申报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的一律不予接收。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按《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处理。
(四)《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经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审查定稿后,二级学院推荐小组再签字盖章。
(五)相关政策、评审条件、表格资料等可登录人事处网页进入“职称工作”和“下载专区”浏览和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可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
附件:1. 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2. 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3.《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及个人材料报送要求
(联系人:邓号 电话:65921318 Email:dh@hactcm.edu.cn )
人事处
2013年09月03日
附件1:
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部门 |
9.3 |
召开全院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
人事处 |
9.5-9.16 |
个人申报、部门考核、民主测评、材料展示、推荐上报 |
二级学院(部门) |
9.17-9.18 |
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材料 |
人事处 |
9.19-9.25 |
1、 教学工作量审核及量化计分 |
教务处 |
2、 教学效果、教学活动等审核及量化积分 |
教评中心 |
|
3、 人事基本情况审核及量化计分 |
人事处 |
|
4、 专职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审核及量化计分 |
学工部 |
|
5、 科研条件审核及量化计分 |
科技处 |
|
9.24-9.26 |
1、申报教授人员答辩 |
人事处 |
2、量化积分结果公示 |
人事处 |
|
3、论文外审 |
人事处 |
|
9.27-9.29 |
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公示 |
人事处 |
9.28-9.29 |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审核确认 |
人事处 |
9.30 |
上报我校高评会组建报告及评审方案 |
人事处 |
10.01-10.9 |
准备评审材料,上报省各系列高评会 |
人事处 |
附件2:
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部 门 |
时 间 |
地 点 |
基础医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人事处师资科 BS603 |
药学院 |
9月17日上午 |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
针灸推拿学院 |
9月17日下午 |
|
外语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
人文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
信息技术学院 |
9月18日上午 |
|
体育教研部 |
9月18日上午 |
|
思政教研部 |
9月18日上午 |
|
财务处 |
9月18日上午 |
|
图书馆 |
9月18日上午 |
|
其他单位(部门) |
9月18日下午 |
附件3:
《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说明及
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填表说明
1.封面:
①申报专业:教师系列根据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评会设置专业(学科)相近专业填写(见附件)。
②评审类型:正常、转评、破格。
2.P1:①相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②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③外语水平:何时何语种何等级(A、B或C)及国家级(省级)合格或考试分数或免试。
④最高学历: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本科(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硕士、博士)。
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审批机关及证书编号:按资格证书填写,以考代评取得的资格,需注明考试。
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聘任时间以取得资格后正式聘任时间为准。
⑦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人事处电话65921318,需同时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3.P2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填起,按照初、中、高级职务晋升或工作单位变化分阶段详细填写。
4.P3学习培训经历:从第一学历填起,写清毕业学校、专业,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及国内外进修学习等继续教育学习。
任现职以来奖惩情况:任现职以来指取得现资格并聘任以来(以下同),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惩。
5.P5-P6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科研获奖:写清项目名称、项目奖励部门和级别,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
科研鉴定:写清项目名称、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项目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发明专利:写清项目名称、专利号、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
6.P7-P8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依次填写著作(写清出版社及书号、名次及字数)、论文(论文写清何时何刊物、何期卷、刊号、名次、字数)。
成果奖励、项目、著作、论文不重复填写,未出版、未鉴定的不得填写。
7.P9-P11个人业务自传: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科研、临床工作等实际情况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可靠,条理清晰。
8.P12要求手写,不得打印。申报个人有说明写说明,无说明填无,并写出责任保证和签名,签署日期。
9.P13各级推荐意见由学校人事、科研、教务等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最下面一栏由基层单位推荐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10.P14推荐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等考核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处审核考核情况并签字。
11.P15答辩情况由学校答辩专家负责况填写,确定答辩等级(优、良、中、差),答辩组负责人审核并签名。
12.P16、P17个人不填写,暂空。
(二)注意事项:
评审表要求一式3份,填写内容务必真实有效,规范打印装订成册(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二、评审简表
(一)填表说明
1.进入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点击软件下载,点击个人版下载并安装,详细阅读河南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操作指南。
2.启动个人申报版程序,选择申报系列、级别、属地(选省直单位)以及拟报评委会,中医专业副高级申报请选择“河南中医学院高级职称评委会”。
3.进入个人简表填写页面,逐项填写。有下拉框按提示项选择输入。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主管单位代码:19018;
工作单位:河南中医学院,工作单位代码:19018010;
单位性质:公办本科;评审类型:正常、破格或转评;
4.学历:“详情栏”,填学校、专业、学制、学位。无最高学历可不填。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①系列,按从事专业所属系列选;
②取得时间,按资格证书评审通过时间填写;
③聘任时间,按聘书聘任时间填写。
6.其它栏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照网上样表逐项填写。
(二)注意事项:
1.评审简表一式3份,必须由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录入并生成打印(A3双面),不得自行设计打印。
2.各项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支持材料。如果申报人表格填写与申报材料不符,人事处有权拒收其评审材料。
3.表格右上角处的“填表人”个人不填写,暂空。
4.年度考核等次按人事处档案室查档结果填写近5年考核结果。
5.奖励一栏中按时间排序填写,要求注明奖励时间、奖励部门及名称、级别。
6.论文一栏中,若论文数量较多,可在最后一行注明:另有论文X篇,其中中文核心X篇,第一名X篇,务必与原件完全一致。申报卫生系列论文只限填独著或第一名。
7.论著字数应与原件中相符,原件中没有章节、字数标注的,以平均字数为准,出版社、主编证明无效。
8.科研项目、成果鉴定、科研奖励的题目、名次等应与原件中一致。
9.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报信息”生成“txt”格式电子文本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与纸质交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10.具体格式可参照网上样表(人事处网页)。
三、个人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单位、姓名、系列、申报级别、专业,参评材料应包括:
(一)个人和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有关要求详见《评审表》填写说明。
(三)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4份,以及同内容的txt电子文本。有关要求详见《评审简表表》录入、填写说明。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六)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由人事处档案室确认的复印件。
(七)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八)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立项报告、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收录检索证明等。
(十)申报系列有论文外审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并提供鉴定论文复印件一式2份。
(十一)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二)下列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一章节的教案(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申报卫生系列人员提交执业资格、医(护)师资格、继续教育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