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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消息来源:科技处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13〕858号)规定,省教育厅拟于2014年3月下旬对全省各重点研究基地(包括培育基地)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重点研究基地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实现绩效优先、择优扶持、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推动理论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推动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考评内容

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以标志性成果为核心,推行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基地高水平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水平、人才培养以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协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注重成果的转化、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

具体内容见《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附件1)。

三、考评程序和方式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3月15日前为学校自评阶段。由各有关基地组织力量,按照要求对照《年度考评表》进行自查自评,做出综合评分,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2014年3月中下旬为会议考评阶段。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自评结果,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2)。

会议考评采取互评方式,由各基地负责人或选派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进行交叉审核。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争议问题进行确认或裁定。

四、考评结果

根据重点研究基地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对评估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并计入四年建设周期的年度分值。

五、其他要求和事项

(一)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科技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填报材料严格审验,以保证上报信息真实可靠。在考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分值倒扣。

(二)报送地址与会议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2.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标 准

自评 得分

评委 打分

合计

(一)

队伍

建设

人 员

配 备

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专兼职人员的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职 称

结 构

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30%,15分

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分

学 历

结 构

博士学位占30%,15分

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0%,15分

(二)

主持

项目

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类)

重大项目(50分/项)

项, 分

重点项目(35分/项)

项, 分

一般项目(25分/项)

项, 分

后期资助项目(20分/项)

项, 分

(二)

主持

项目

教育部和其他部委社科项目

重大项目(40分/项)

项, 分

重点项目(30分/项)

项, 分

一般项目(25分/项)

项, 分

后期资助(20分/项)

项, 分

其他专项(10分/项)

项, 分

其他部委社科项目

(10分/项)

项, 分

省级人文社科项目

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25分/项)

项, 分

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

(15分/项)

项, 分

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

(10分/项)

项, 分

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

(10分/项)

项, 分

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5分/项)

项, 分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10分/项)

项, 分

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10分/项)

项, 分

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0分/项)

项, 分

横 向

项 目

40分

到账经费达到10万元的项目(5分/项)

项, 分

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5分基础上,每增加2万元,计1分

项, 分

(三)

论文

著作

论文

A类权威期刊(30分/篇),

篇, 分

B类权威期刊(25分/篇)

篇, 分

其他CSSCI期刊(10分/篇)

篇, 分

(三)

论文

著作

著作

权威出版社(10分/部)

部, 分

其他出版社(8分/部)

部, 分

社 会

影 响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0分/篇)

篇, 分

新华文摘摘要1/2以上或1500字以上(20分/篇)

篇, 分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0分/篇)

篇, 分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25分/篇)

篇, 分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15分/篇)

篇, 分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文摘专版刊登或推介(10分/篇)

篇, 分

(四)

科研

奖励

国家

级奖

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分/部)

部, 分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分/项)

项, 分

省部

级奖

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30分/项)

项, 分

省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15分/项)

项, 分

省社科成果奖三等奖

(5分/项)

项, 分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25分/项)

项, 分

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5分/项)

项, 分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

(一等奖25分/项)

项, 分

(四)

科研

奖励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

(二等奖10分/项)

项, 分

省教育厅奖

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

(15分/项)

项, 分

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5分/项)

项, 分

学术

荣誉

长江学者(50分/人)

人, 分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20分/人)

人, 分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分/人)

人, 分

中原学者(20分/人)

人, 分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分/人)

人, 分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分/人)

人, 分

省优秀专家(10分/人)

人, 分

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10分/人)

人, 分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分/人)

人, 分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5分/人)

人, 分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5分/人)

人, 分

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

(5分/人)

人, 分

(五)

社会

服务

服务

决策

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0分/份)

篇, 分

研究成果被厅局级单位、大中型企业采纳(有正式公文)或得到有关主要领导批示的(15分/份)

篇, 分

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教育厅《资政参考》收录(5分/篇)

篇, 分

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应用类研究报告,2分/篇,最高计6分

篇, 分

服务

教学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分/部)

部, 分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获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的(10分/部)

部, 分

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30分/部)

篇, 分

博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10分/部)

篇, 分

硕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文(5分/部)

篇, 分

社 会

推 广

编辑有资政类活页刊物,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2分/期,最高计24分)

期, 分

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分/专题)

专题, 分

在省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10分/专题)

专题, 分

在地市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5分/专题)

专题, 分

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讲座(5分/专题)

专题, 分

(六)

学校

支持

经 费

投 入

学校在年度预算中为基地安排有专项运行经费的,20分;

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进行配套,20分

基 础

设 施

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200平米,20分

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20分

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分

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等均应为本基地成员承担或发表,且与基地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

2、所考察指标均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相关信息。

3、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4、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

附件2

证明材料目录

1、承担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文件,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2、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的论文(封皮、目录和文章)

3、在有关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封皮、版权页和摘要)

4、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证书

5、获得的各种学术荣誉证书或文件

6、研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纳的证明(文件、批示或有关资政类刊物)

7、由研究成果转化形成的教材(封皮、版权页和摘要)

8、由基地成员指导而完成的各类优秀博硕论文(论文和表彰文件)

9、基地所编发的资政类刊物(原件)

10、在有关媒体、机关举办专题讲座的录像光盘或聘请合同

12、学校对基地建设给予经费支持的相关文件或财务凭证

13、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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