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13〕858号)规定,省教育厅拟于2014年3月下旬对全省各重点研究基地(包括培育基地)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重点研究基地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实现绩效优先、择优扶持、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推动理论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推动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考评内容
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以标志性成果为核心,推行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基地高水平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水平、人才培养以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协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注重成果的转化、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
具体内容见《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附件1)。
三、考评程序和方式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3月15日前为学校自评阶段。由各有关基地组织力量,按照要求对照《年度考评表》进行自查自评,做出综合评分,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2014年3月中下旬为会议考评阶段。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自评结果,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2)。
会议考评采取互评方式,由各基地负责人或选派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进行交叉审核。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争议问题进行确认或裁定。
四、考评结果
根据重点研究基地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对评估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并计入四年建设周期的年度分值。
五、其他要求和事项
(一)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科技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填报材料严格审验,以保证上报信息真实可靠。在考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分值倒扣。
(二)报送地址与会议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2.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标 准 |
自评 得分 |
评委 打分 |
|
合计 |
|||||
(一) 队伍 建设 |
人 员 配 备 |
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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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人员的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20分 |
|||||
职 称 结 构 |
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3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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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分 |
|||||
学 历 结 构 |
博士学位占30%,15分 |
||||
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0%,15分 |
|||||
(二) 主持 项目 |
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类) |
重大项目(50分/项) |
项, 分 |
||
重点项目(35分/项) |
项, 分 |
||||
一般项目(25分/项) |
项, 分 |
||||
后期资助项目(20分/项) |
项, 分 |
(二) 主持 项目 |
教育部和其他部委社科项目 |
重大项目(40分/项) |
项, 分 |
||
重点项目(30分/项) |
项, 分 |
||||
一般项目(25分/项) |
项, 分 |
||||
后期资助(20分/项) |
项, 分 |
||||
其他专项(10分/项) |
项, 分 |
||||
其他部委社科项目 (10分/项) |
项, 分 |
||||
省级人文社科项目 |
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25分/项) |
项, 分 |
|||
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 (15分/项) |
项, 分 |
||||
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 (10分/项) |
项, 分 |
||||
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 (10分/项) |
项, 分 |
||||
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5分/项) |
项, 分 |
||||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
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10分/项) |
项, 分 |
|||
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10分/项) |
项, 分 |
||||
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0分/项) |
项, 分 |
||||
横 向 项 目 40分 |
到账经费达到10万元的项目(5分/项) |
项, 分 |
|||
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5分基础上,每增加2万元,计1分 |
项, 分 |
||||
(三) 论文 著作 |
论文 |
A类权威期刊(30分/篇), |
篇, 分 |
||
B类权威期刊(25分/篇) |
篇, 分 |
||||
其他CSSCI期刊(10分/篇) |
篇, 分 |
(三) 论文 著作 |
著作 |
权威出版社(10分/部) |
部, 分 |
||
其他出版社(8分/部) |
部, 分 |
||||
社 会 影 响 |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0分/篇) |
篇, 分 |
|||
新华文摘摘要1/2以上或1500字以上(20分/篇) |
篇, 分 |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0分/篇) |
篇, 分 |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25分/篇) |
篇, 分 |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15分/篇) |
篇, 分 |
||||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文摘专版刊登或推介(10分/篇) |
篇, 分 |
||||
(四) 科研 奖励 |
国家 级奖 |
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分/部) |
部, 分 |
||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分/项) |
项, 分 |
||||
省部 级奖 |
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30分/项) |
项, 分 |
|||
省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15分/项) |
项, 分 |
||||
省社科成果奖三等奖 (5分/项) |
项, 分 |
||||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25分/项) |
项, 分 |
||||
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5分/项) |
项, 分 |
||||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 (一等奖25分/项) |
项, 分 |
(四) 科研 奖励 |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 (二等奖10分/项) |
项, 分 |
|||
省教育厅奖 |
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 (15分/项) |
项, 分 |
|||
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5分/项) |
项, 分 |
||||
学术 荣誉 |
长江学者(50分/人) |
人, 分 |
|||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20分/人) |
人, 分 |
||||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分/人) |
人, 分 |
||||
中原学者(20分/人) |
人, 分 |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分/人) |
人, 分 |
||||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分/人) |
人, 分 |
||||
省优秀专家(10分/人) |
人, 分 |
||||
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10分/人) |
人, 分 |
||||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分/人) |
人, 分 |
||||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5分/人) |
人, 分 |
||||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5分/人) |
人, 分 |
||||
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 (5分/人) |
人, 分 |
||||
(五) 社会 服务 |
服务 决策 |
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0分/份) |
篇, 分 |
||
研究成果被厅局级单位、大中型企业采纳(有正式公文)或得到有关主要领导批示的(15分/份) |
篇, 分 |
||||
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教育厅《资政参考》收录(5分/篇) |
篇, 分 |
||||
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应用类研究报告,2分/篇,最高计6分 |
篇, 分 |
||||
服务 教学 |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分/部) |
部, 分 |
|||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获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的(10分/部) |
部, 分 |
||||
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30分/部) |
篇, 分 |
||||
博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10分/部) |
篇,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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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文(5分/部) |
篇, 分 |
||||
社 会 推 广 |
编辑有资政类活页刊物,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2分/期,最高计24分) |
期, 分 |
|||
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分/专题) |
专题, 分 |
||||
在省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10分/专题) |
专题,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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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市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5分/专题) |
专题, 分 |
||||
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讲座(5分/专题) |
专题,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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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学校 支持 |
经 费 投 入 |
学校在年度预算中为基地安排有专项运行经费的,20分; |
|||
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进行配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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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设 施 |
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200平米,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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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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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分 |
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等均应为本基地成员承担或发表,且与基地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
2、所考察指标均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相关信息。
3、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4、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
附件2
证明材料目录
1、承担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文件,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2、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的论文(封皮、目录和文章)
3、在有关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封皮、版权页和摘要)
4、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证书
5、获得的各种学术荣誉证书或文件
6、研究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纳的证明(文件、批示或有关资政类刊物)
7、由研究成果转化形成的教材(封皮、版权页和摘要)
8、由基地成员指导而完成的各类优秀博硕论文(论文和表彰文件)
9、基地所编发的资政类刊物(原件)
10、在有关媒体、机关举办专题讲座的录像光盘或聘请合同
12、学校对基地建设给予经费支持的相关文件或财务凭证
13、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