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和《“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原学者”的申报须符合《“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所列各项基本条件。申请者应在河南省境内工作并同时具备下面第一款所列条件和第二款所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以中青年为主,2016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
3.应具有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4.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5.申请者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名完成人;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及“863”、“973”(不含子课题)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专业技术杰出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等。
二、申报材料
(一)“中原学者”的申报需提交《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科技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4.已授权知识产权复印件及实施证明;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提供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发表在JCR分区在一、二、三区的论文复印件,同时提供检索证明。提供第一主编著作首页(封面)、版权页复印件。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复印件;
6.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近5年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原学者申请书》一式21份,附件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1)请各院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单位的中原学者人选。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评审后推荐的项目我校将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由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省科技厅。
(3)请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10月14日前按正式上报要求由各院部审核后交至学校科技处。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琦
电 话:0371-65955107
E-mail: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