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475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2010年岗位设置工作中申报教师岗位人员。
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二级院部提出申请,各二级院部组织初评,并报学校人事处。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一式2份,电子版1份;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4.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院部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河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