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2015年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举办“河南社科名家”推介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要求,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的人文社科领军人才,不断提升我省知名专家学者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大力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推动河南由社科人才大省向社科人才强省跨越。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地在河南。
3.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学术造诣深厚,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在学界影响较大。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身体健康,年龄为45-65周岁。
(二)必要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2.获得以下奖项(一等奖及以上)之一: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全国性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3.获得以下称号之一:“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5.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
三、名额设置及推介方式
1.省社科规划办将召开工作会议,评选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专家。然后每年推介5名专家学者,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经费,用于开展学术研讨、学术交流及宣传推介。
2.与被推荐人单位联合举办“河南社科名家”学术研讨会等活动,进行宣传推介,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河南社科名家”信息库,在河南社科规划网设立“河南社科名家”专栏,宣传推介研究成果及学术成就。
3.在适当时候出版《河南社科名家丛书》。
4.已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批准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的,不参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9月1日至9月14日)。申报人在省社科规划网下载《“河南社科名家”申报表》,如实填写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申报人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2.初评阶段(9月17日至9月19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复审,并组织初评小组评审,遴选出候选人。
3.终评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终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若干名“河南社科名家”,经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后向社会公示。
五、宣传推介
每名“河南社科名家”的具体宣传推介方案,由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本人所在单位共同商议确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河南社科名家”推介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品牌,进一步增强我省社科规划工作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严格程序标准。各单位要根据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的要求,严谨、规范、透明地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评选机制。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选及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完备的管理档案。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经费使用能够出成果、出效果、出人才。
4.按时报送材料。各管理单位务必于9月14日12时之前将《“河南社科名家”申报表》纸质文本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报送学校科技处,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yc_sn@126.com。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电子邮箱:kyc_sn@126.com
附:“河南社科名家”申报表
科技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