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科研基地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科研基地和省部级科研基地。国家科研基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基地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等;省部级科研基地包括省级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批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建设的科研基地。(我校调查名单具体见附件)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科研基地“十二五”以来的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
科研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科研基地的名称、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等。
科研人员包括科研人员总数和各类人员占比的情况。
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要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条件保障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基地经费渠道、总量、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科研基地完成科研基地调查表填报,并将《部门(地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并附各基地《科研基地调查表》(格式见附件)的纸质版(一式9份)和电子版(光盘4份)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校科技处。
(二)请各基地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安排,确保本科研基地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次科研基地填报的情况省科技厅将作为科研基地优化布局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65955107 65680206
工作邮箱:liuqi117@126.com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