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26号)文件及省委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16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4.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5.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所在学科具有国际影响力;
3.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4.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外专项目。
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周岁。
3.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4.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四)青年项目。
1.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2.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3.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2.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档。
2.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安排专人对接,积极配合候选人准备完善申报材料。
2.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项目人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BS603办公室)。
联系人:史晶晶
电话及传真:0371-65921318
电子邮箱:szk@hactcm.edu.cn
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