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效能,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各地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省科技厅组织2017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豫科〔2016〕149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符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原学者等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六)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八)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即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12月。
二、组织方式
(一)鼓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优势龙头单位牵头,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积极申报。
(二)对事业单位承担的专项项目,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于8月15日后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并在“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可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的链接进入)填写项目预算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网上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提交至学校审核;
(二)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装订后交至所在院部审核。
(三)所在院部请在推荐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并于2016年9月8日前连同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院部签字盖章)一并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的限额择优遴选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邮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