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 医疗工作| 双特建设| 图书馆| 协同创新中心| English| 校务公开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消息来源:人事处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办法》(校政字〔2017〕55号)、《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一)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四)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专业要求,担任讲师(实验师)或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任职年限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提前1-2年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的评审条件、相关政策等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中查看并下载。具体量化计分办法详见《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办法》(校政字〔2017〕55号)。

二、评审组织

(一)学校层面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组”。今年学校组建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专业)评议组”。

(二)成立各“基层推荐评议组”,成员在5人以上。各院部成立教师系列(除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基层推评组。学校成立其他基层推评组,其中,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由学生处牵头考核推荐;科学研究系列由科技处牵头考核推荐;卫生系列由三所附属医院牵头考核推荐;图书资料系列由图书馆牵头考核推荐;出版系列由编辑部牵头考核推荐;经济、会计系列由财务处牵头考核推荐;其他系列由申报人所在部门牵头考核推荐。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有关申报条件人员,按照学科(专业)归属将申报材料报学科(专业)所在的基层推评组。专职辅导员申报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职称者,须通过业务(学科)归属单位申报。

(二)基层推荐评议。各基层推评组采取一定形式将职称政策、评审条件等公开,对申报人员个人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工作态度、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组织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超过半数者,才能视为通过。确定被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次序(推荐人员不合格时,不得递补推荐),将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和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基层推评组就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知识能力和工作业绩水平等写出考核鉴定意见和推荐工作报告,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结果、考核鉴定意见及本部门推荐工作报告报送学校人事处。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三)综合考评。在对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建业绩评议小组,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组织对相关人员的答辩和论文外审工作。由学校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中心、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量化计分小组,按照省职称评审要求和《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办法》(校政字〔2017〕55号)对基层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业绩成果审核、量化计分并公示。

(四)召开高级职称推荐会议。对基层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综合评审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五)召开校高评会评审。1.学科(专业)组评议。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衡量、讨论和评议,对相关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含),可推荐到高评会评审。2.召开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高评会根据学科组专家的评议意见和学科组长的汇报情况,综合考核后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的为评审通过。3.学校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学科),委托校外相应机构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

10月16日-25日,高级职称申报人向业务(学科)所归属基层推评组申报,基层推评组进行材料展示、考核、民主测评和推荐。

10月26-27日,基层推评组推荐上报,按照时间安排提交各项材料。

10月28-11月5日,学校组织评议、审核、论文外审,公示量化计分结,组织相关申报人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11月上旬,召开高级职称推荐会。准备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省相应系列高评会。

11月中旬,召开我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申报推荐程序。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建基层推评组,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职数、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确保职称工作健康、稳定、有序、规范的运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评审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人员评审材料。学校不受理个人及基层学科(业务)归属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提交的材料。

(二)落实责任,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基层推评组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情况负责;教评中心对申报人教学活动及教学评价情况负责;科技处对申报人有关科研业绩情况负责;人事处对申报人人事资格负责。对有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上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基层推评组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

(三)师德为先,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推荐评审工作要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以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全面综合地评价人才,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真正把职业道德高尚、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

(四)廉洁自律,严肃职称工作纪律。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期间,相关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准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准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准擅自向外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不准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不准接受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申报人员等;申报人员不准填报虚假材料,不准提交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不准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证件,不准请吃拉票、贿赂各级推荐组织成员及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四处散发职称评审材料等。如有违纪行为,取消相关参评人员当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人员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第一、二、三附属医院职称评审工作,按上级政策及规定程序进行。

七、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和相关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5921318翟老师

接收电子版材料邮箱:szk@hactcm.edu.cn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575590(纪委)

附件: 1.2017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

2.《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3.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名称

4.部分非法期刊目录

5.基层推评组及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和要求

6.各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7.职称申报用表(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员排序表,2017年度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教授职务人员论文外审专家评议表,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论文鉴定专家评议表,申报教授职务人员送审论文封面,申报教授职务人员送审论文封面)

8.职称申报量化积分表

9.职称软件

人事处

2017年10月15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