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院部: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2017年度第二批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指南要求,现进行第二批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及证明的项目,不予受理。
2.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3.项目实施周期到期超过一年未提交验收材料,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按《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三)验收材料
1.《河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请书》;
2.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
3.合作企业成果应用情况和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4.合作企业拨付到本单位的项目研发资金银行转款证明及其他资金到位证明;
5.项目经费支出凭证明细(项目负责单位加盖财务公章)。
请有关院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于2017年8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汇总后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65955107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