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文件精神,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成果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二)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三)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四)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我校的申报成果,由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评奖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三)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 1 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报送单位填写报送,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
4.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评审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N-708),电子文本发送至13323836261@163.com,恕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
联系人:闫秀娟 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