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9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参加继续教育。尚未在继续教育信息系统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查看相关文件、通知,按要求进行学习、学时申报。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1.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2.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2021年,我省确定的公需课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ttps:// hnzj. ghlearning. 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 ;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网址:https: //www. ttcdw. cn/h/spec/ hnsjsxx/服务热线:4008757650);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 //hnzj. chinahrt. com/服务热线: 4006520666 ); 4.河南专技学习网(网址:https: // hnzj. 59iedu. com/index/ 服务热线:4000968823), 4家网络学习平台于3月20日前正式上线,并开通手机APP,面向全省统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三、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的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四、继续教育成果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站在“人才强校”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做好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大力支持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需严格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进行计算。
3.个人继续教育学习相关材料需为2021年取得,建议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人:吴仲鑫,电话0371-65575596 ;联系地址:新校区教学实大楼BN708室。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