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0号)精神,我校将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工作实践一线,不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
二、推荐原则和条件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受表彰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拼搏奋斗、无私奉献,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各个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数量及程序
(一)推荐人数:人社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1个。
(二)推荐程序:个人申报、院部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参评人选报人社厅。
四、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4份。上述《推荐表》通过“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信息采集工具”生成。
2.事迹材料4份。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贱,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附后。
(二)电子数据
由“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数据库文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另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信息采集工具请在“东方智辰”公司官网(http://rsb.appms.cn)首页“新闻中心”栏目内的“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软件下载”页面内下载。
(三)报送时间
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1年5月26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