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促进学校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各学院、附属医院推荐1人,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后,推荐校本部4人,附属医院3人到教育厅参评。
(二)程序
1.个人经学科、教研室归属单位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选拔、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
4.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及电子版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公章。
2.申报人登录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夹好,暂不装订。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
5.各部门即日起开始报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推荐人员,并于7月5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BS71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史晶晶
电 话:65921318
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