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具体结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2018、2019、2020年度立项且未完成结项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二、结项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项内容应填写完整,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和装订,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5位专家须是不同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有1位财务专家(须有财务资格证书或高级财务职称))。
3.对于项目延期或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课题负责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应由承担单位审核盖章)。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该证书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办理。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7.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等财务凭证。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需提供经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等财务凭证;如经费有结余(≧3000元),还需提供经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结余经费用途说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度及之后立项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须在计划实施期满后3个月之内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结项报告网上填报内容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起止日期、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等)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4.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5.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需延期的,须在计划实施期满前3个月内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社发处。项目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在项目计划实施周期过半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社发处。同时,在结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结项程序
1.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承担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按照“签署意见格式”(附件3)的内容填写。
2.由各科研业务单位自行集中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出具专家意见。
3.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专家意见,学校管理员、主管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4.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和附件材料一起书籍式装订成册,按要求准时交到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核盖章。
5.有经费支持的项目须向学校提供《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6.学校科学技术处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7.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结项验收通过后,省科技厅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五、工作要求
1.由课题负责人通过所属科研业务单位将结项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份签字盖章后的《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结项汇总表一份(院部盖章)于9月23日12:00之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纪永升,周艳丽 0371-65955107
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2.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德扬,0371-6583188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