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结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省自然基金在研项目需进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结。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承担2020、2021年度省自然基金项目的科研业务单位。
二、报送内容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总结报告(2021年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在研项目(含杰青、优青、面上、青年项目)及经费总体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情况;对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重要创新、突破的统计分析;项目实施对学科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推动作用;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等;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青、优青)年度进展报告(2021年度),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优秀项目主持人和研究成果典型案例。
三、相关要求
年度总结报告是各单位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情况的阶段性工作总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1月20日17点前报送至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科研管理章),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艳丽
电 话:0371-65955107
邮 箱:zhouyanli107@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