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3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我校不超过40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网站http://jyt.henan.gov.cn/sk/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组织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认真审核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原创。正式上报后如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和所属院部予以通报批评。
(二)已注册账号的老师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申报老师请自行在该系统中认真注册个人信息,申请账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
(三)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四)请各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1份(附件1,要求经办人、主管领导、负责人三级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含电子版)统一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邮箱hactcm_kyc@126.com。科学技术处组织遴选后择优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朱庆军
联系电话:61770156
截止时间:2022年3月6日
科学技术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