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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消息来源:科学技术处

学校各学院、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2〕69号)要求,对我校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

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10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限15人以内。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完成人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三)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学科专业分类(学科代码):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数学(11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物理学(14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管理学(630)、经济学(790)、教育学(880)

四、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纸质材料留存各业务单位备案。

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已有账号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省厅报奖在线填报。无账号的老师由所属业务单位科研办公室予以设置。登录网址已发送各业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2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2022年度,附件2),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3.业务单位审核和学校复审。如发现虚假申请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盖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盖章签章后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按教育厅要求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5.申报科技论文奖,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6.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7.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工作安排

1.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申报人在线填报。

2. 3月28日-3月30日:部门审核、公示。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设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后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5)按学校工作安排按时上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上报。

3.3月31日-4月1日:各业务单位于3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中涉及完成人签字、其他单位盖章处需签字、盖章,含附件,装订)、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交学校科技处复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工作邮箱。经复审合格的材料予以公示、盖章,复审后不合格的材料不再退修及推荐。

4.4月5日-6日: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按教育厅要求上传,上传后将无法修改。

5. 根据教育厅通知,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具体推荐工作另行通知。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培育、遴选工作,请各部门动员本部门老师积极申报2022年度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并做好2022年度拟参评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成果登记、前期材料准备和统计工作,同时按本通知附件5填报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无论排名第几)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优秀科技论文奖。

2.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3.列入本次报奖的各类知识产权成果(论文、论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应为本次申报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同级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未列入本次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论文作者、著作作者、发明人等需出具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存档备查。

4.申报成果奖(含著作奖)需提供应用证明(附件3、4),申请科技论文奖项目须有具有资质查新工作站出具的其他引用、评价、检索等证明材料。

七、评选及表彰方式

1.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部门严格把关并做好审核、公示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2.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教育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八、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69691656

校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电话:0371-61770156,工作邮箱:kxjsccgk@126.com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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