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健身气功科学研究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健身气功科技支撑,使其在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度科技攻关项目招标的通知》精神,现将项目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2019年度健身气功科技攻关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招标指南拟定题目进行项目申报(在不影响攻关内容的基础上,具体题目可做微调)。其中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实践性、针对性和较强的成果转化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健身气功最高水准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科技攻关和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攻关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加项目攻关,并需征得本人同意方可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需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予以书面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健身气功中心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请新的项目,在研的健身气功中心的科技攻关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凡因承担的健身气功中心科技攻关项目未按规定完成或仍在处分期限内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攻关项目。
(五)不得以已申请其他单位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申请项目,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项目,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三、招标纪律、完成时限与经费资助
(一)凡填写《项目申请书》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请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项目组严禁以任何名义请立项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给予项目照顾。凡行贿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的,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已获准立项,立即撤项并5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三)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项目研究确需要延长时限者,可提出书面申请最长可延至2年。
(四)社科类项目经费资助一般不超过0.5万元,实验类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3万元。如申请项目确需超额度资助,请注明原因。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项目需提交《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六份。《项目申请书》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qa.org.cn)“文件下载”栏下载。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请各院部将汇总并认真审查的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办公室,同期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发送至hactcm_kyc@126.com。
五、评审立项
《项目申报书》经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初步审查筛选后,全部实行专家通讯或会议评审立项。获准立项的项目,需与中心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攻关任务。最终科技攻关成果实行专家评审鉴定。
联系电话:65955107
联系人:朱庆军
地点:BS704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