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2〕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50万元/项)。
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是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和高校(科研单位)联合设立的基础研究项目。重点扶持联合单位的优势学科,加快培育我省国内一流特色优势学科。
二、改革试点及要求
(一)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科研业务单位应提高推荐项目质量,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三、推荐名额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对我校申报推荐名额的限定:
(一)优势学科培育类:
1.中医学、中药学不限推荐名额;
2.材料学、化学、临床医学、农作物遗传育种学和植物保护学,我校每个领域的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2项,培育项目的推荐名额为5项。
(二)应用攻关类:推荐名额为2项。
四、申报要求
(一)优势学科培育类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在我省境内工作并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2.材料学、化学和临床医学3个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培育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科名称及代码是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参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的二、三级学科准确填写,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
4.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
(二)应用攻关类
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的项目指南均属公开申报范围,省气象局的项目指南需要有明确共性课题研究方向时可申报。
2.信息回避。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3.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
五、工作安排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没有申报系统账号的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
1.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 号 登 录“河南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管 理 系 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2.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 登 录“河南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系 统(http://xm.hnkjt.gov.cn/)”,选择“2022年度科技攻关”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四)填报时间: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4日18:00,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到5月11日18:00;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5月13日18:0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5日12:00之前交至BS704,同时将由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六)学校审核推荐:
1.科学技术处分类汇总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学科培育类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学科归属进行备案。
2.科学技术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总数大于推荐名额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七)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教育厅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书和预算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六、联系咨询
1.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2.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3.学校联系人:周艳丽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工作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